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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第一批智慧园区试点名单的通知

政策导航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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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主管部门,各开发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公开申报2018年度重庆市智慧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园区〔2018〕25号)要求,经园区申报、区县推荐、专家评审、综合平衡、社会公示,确定港城工业园区等12个园区为重庆市第一批智慧园区试点园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做好试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标准推进智慧园区建设试点工作

       各试点园区要进一步争取区县政府(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对智慧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高规格统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好智慧园区。各试点园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资金,完善配套政策,做好需求摸底,优化建设方案,完善架构设计,明确建设时序,加快建设步伐,争取把各试点园区打造成为全市智慧园区建设的样板,为全市园区转型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试点园区要抓紧修订完善智慧园区建设方案,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我委备案,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智慧园区建设工作实效。

二、加强对智慧园区建设的指导和考评

       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试点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并在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扶持、特色智能产业布局、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向试点园区重点倾斜。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智慧园区建设,从今年起,我委将把智慧园区建设申报纳入区县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工作单项进行考核,明确考核重点、目标和任务,定期通报智慧园区建设推进情况。除了对试点园区进行重点考核以外,其它非试点园区也要明确年度考核的重点、目标和任务。

三、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智慧园区建设

       其他非试点园区要本着不等不靠的原则,高度重视、同步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积极向各试点园区学习先进经验,按照《重庆市智慧园区总体建设方案》(渝经信园区〔2018〕17号)的相关要求,抓紧做好需求调研,制定建设方案,落实承建单位,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举措和推进计划,并配合重庆产业园区大数据平台(市级监管平台)建设,适时完成数据采集等基础性工作。相关建设方案和今年工作计划请于2月28日前报送我委备案。

附件:重庆市第一批智慧园区试点名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联系人:赵红民;联系电话:63895413)

附件
重庆市第一批智慧园区试点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试点园区
备注
1
两江新区
试点范围:鱼复工业园、龙兴工业园、两路寸滩保税港区
2
江津工业园区
 
3
璧山高新区
 
4
西永综保区
 
5
合川工业园区
 
6
荣昌高新区
 
7
大足高新区
 
8
永川高新区
 
9
港城工业园区
 
10
涪陵高新区
 
11
开州工业园区
 
12
梁平工业园区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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