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总体情况和牵头负责的
七项举措的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及编制原则
(一)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坚持用心领会、用情感悟、用力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出台了《决定》,省政府制定了《工作清单》,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下发了《行动方案》。我省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政策措施已经出台,“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接下来就是全力以赴,以“扣扣子、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为了体现大事大做,省政府就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出台了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工作方案。
今天,重点介绍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十大战略性举措”是,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推进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实施园区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开展绿色发展示范、探索“两山”理念实现路径、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交易平台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等。这“十大战略性举措”突出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编制原则
《方案》编制过程中把握了以下原则:
1.突出绿色主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基调,围绕绿色发展这个主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重点谋划纳入了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特色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对不能体现绿色发展主题的一般性项目没有纳入。
2.坚持质量第一。在重大项目的选择上,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确保科技高度、投资强度、绿色程度、产业链长度、项目深度“五度”的标准,选取在绿色发展方面有影响力、标志性、示范性的重大事项和项目,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我省产业和区域竞争力。
3.注重三个衔接。《方案》与国家《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近期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衔接,将涉及我省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全盘纳入;与省委《决定》、省政府《重点工作清单》进行了衔接;与省重大项目库、省领导领衔推进的重大项目、融资规划项目库进行了衔接。
4.强化责任上肩。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对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主要内容逐项分解细化为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每个战略性举措明确牵头单位,各个事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参与单位和进度安排,层层压实责任,便于实施和考核。
二、主要内容
《方案》按照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为十个部分,总共58个重大事项,91个重大项目,规划总投资1.3万亿。其中:
(一)加快发展绿色产业。主要包括全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加快制造业改造升级、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大力构建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清洁多元的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发展机制、积极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发展临空经济等10个重大事项,以及12英寸先进半导体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京东方武汉10.5代线项目、华星光电显示面板项目、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等19个重大项目,总投资2454亿元。
(二)构建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主要包括推进江海联运船舶标准化、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探索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推进砂石集并中心建设等5个重大事项,以及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新建鄂州机场项目、武汉枢纽改造工程、沿江高铁、三峡翻坝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长江航道“645”工程等17个重大项目,总投资3256亿元。
(三)推进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主要包括优化省域城镇布局、优化城市公共绿地布局、推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编制实施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等5个重大事项,以及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特色小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棚户区改造等19个重大项目,总投资3977亿元。
(四)实施园区循环发展引领行动。主要包括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考核机制1个重大事项,以及国家级、省级示范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等6个重大项目,总投资334亿元。
(五)开展绿色发展示范。主要包括支持武汉市创建国家级绿色发展示范、开展省级绿色发展示范、支持武汉市高标准规划长江新城、支持襄阳产业绿色发展减量化增长工程、三峡生态合作区生态治理“宜昌实验”、支持荆门建设循环经济四大特色园区、黄石市绿色矿业示范区创建、加快推进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8个重大事项,以及武汉“四水共治”、武汉“东湖城市生态绿心”建设、青山北湖生态试验区综合治理、硚口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宜昌市城区污水厂网与生态水网共建工程等5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581亿元。
(六)探索“两山”理念实现路径。主要包括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全域调查、开展生态环境大普查、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开展生态文明考评等6个重大事项。
(七)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主要包括强化旅游规划引领、引导发展长江游船、推进创建旅游品牌、开展全域旅游示范行动、加大旅游形象推广、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快自驾游服务设施建设等7个重大事项,以及长江游轮母港、旅游厕所革命、长江经济带旅游大数据中心项目、武汉江汉朝宗文化旅游区项目等2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224亿元;
(八)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主要包括出台工作意见、加大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绿色债券发行、推动绿色直接融资、发展绿色保险、加强与中国三峡集团合作等6个重大事项。
(九)支持绿色交易平台发展。主要包括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组建中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等3个重大事项,以及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等5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12亿元。
(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主要包括发展绿色流通、深入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大力发展绿色餐饮、积极推进绿色采购、着力推动绿色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持续推广绿色回收等7个重大事项。
为保障《方案》落实落地,省政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地落实”“强化督促检查”三个方面工作要求,成立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由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同志任指挥长,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三、重点任务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向各位记者朋友介绍一下。
(一)加快发展绿色产业
经过较长时期的高速增长,湖北产业综合实力持续增强,2017年,湖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7位。但是,我省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正在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创新创业活力不足、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逐步建立、完善产业绿色发展体系,《方案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6大产业16个高端细分领域,促进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发展,力争6大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之和突破3万亿元。深入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试点示范工程。加快“楚天云”和工业云平台建设,实施“万企上云”工程。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发展机制。
力争到2020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7%以上;产业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下降;绿色产业快速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绿色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增长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优势。
(二)构建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
截至2017年底,全省综合交通网总里程约28.9万公里(不含民航航线、城市内道路),“七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骨架网基本形成,高等级航道达到1930公里,铁路营业里程达到4129公里,“双枢纽、多支线”的机场格局正在形成。
为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构建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方案》提出到2020年,研制6艘1140标箱江海联运船舶。2018年开工建设武汉至安庆6米深水航道整治主体工程,力争开工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启动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武汉枢纽改造工程等前期工作,持续推进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等一批在建项目。
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高等级航道里程突破2000公里,基本建成“九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骨架网,高速公路里程达到7500公里,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着力构建民航客货双枢纽格局,建成一批现代化综合客货运枢纽,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三)实施园区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我省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共计103家,其中省级开发区83家,国家级开发区20家(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海关监管区)。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家国家级开发区和17个省级开发区启动了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为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发展,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考核机制,实施武汉市青山工业区等5家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重点支持园区改造。实施宜都工业园等9家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
力争到2020年,推动75%的国家级开发区和50%的省级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四)开展绿色发展示范
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的生动实践。武汉市是三个国家级绿色发展示范之一,正在研究制定《武汉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实施方案》,争取年内获得国家批复。同时,选择具备条件市(县)开展省级绿色发展示范,编制省级示范实施方案,探索绿色发展模式、路径。
力争到2020年,武汉市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方面形成示范效应。省级试点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五)探索“两山”理念实现路径
推动长江经济带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关键是要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这不仅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重大原则。
为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方案》提出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全域调查,全面调查湖北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布局。在此基础上,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科学核算各类生态产品价值。探索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建立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开展量化评价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六)支持绿色交易平台发展
绿色交易市场是我省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已具备了良好基础。截至2018年5月底,碳配额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为3.12亿吨和72亿元,占全国66%和73%,交易规模全国第一。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与运维任务落户湖北,填补了湖北没有国家级交易机构的空白。截至2018年4月,共开展排污权交易126次,总成交金额1.8亿元。用能权累计交易额8445万元。
为深入推进绿色交易,《方案》提出2019年前,出台《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开发功能齐全的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安全、稳定的主副灾备数据中心,组建中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力争到2020年,推动建立流域范围内碳排放权、水污染物和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全面形成符合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绿色交易市场体系。
(七)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新创建4家国家级绿色商场,新创建200家绿色饭店。对重点市州重点流通企业集中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过度包装等专项检查。倡导餐饮企业减少一次性用品,引导绿色商场在“限塑”基础上加大“减塑”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实打实、硬碰硬”推动长江经济带科学、有序、高质量发展。
省住建厅关于“推进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举措的解读
一、工作背景
建设绿色宜居城镇,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的民生工作。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北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积极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这为我们做好城乡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关注,多次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后,省委研究通过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对与城镇建设相关的绿色规划实施、“四水共治”、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当前,省人民政府又将“建设美丽宜居城镇”纳入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近年来,我厅对推进绿色宜居城镇建设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先后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根据省政府和住建部部署,开展了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黑臭水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城镇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等多项重大工作。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也被列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内容。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我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截止2017年底,全省供水普及率达到98.32%、燃气普及率达到95.55%、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6.11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3.92%、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8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55%。但与美丽宜居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城镇体系格局尚不平衡、二是土地利用存在瓶颈、三是城镇建设质量不高、四是资源环境容量挑战大等。
从这方面看,政府提出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是对我们以往工作的进一步提炼和聚焦,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抓手,也是我们住建系统要着力推进的重点任务。
二、主要内容
“推进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共涉及到5项重大事项、19项重大项目,总投资3977亿元。
重大事项包括:一是优化省域城镇格局,编制完成《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7-2035年)》,出台支持“一主两副”率先发展、支持“多极”竞相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省不平衡的城镇体系格局,充分发挥武汉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二是优化城市公共绿地布局。构建完整连贯的城市绿地系统,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这是为了优化城市绿地格局,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为广大群众提供根据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是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实施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示范,落实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规定。这是为了推广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新技术,推动建筑业的提档升级,实现更高质量的增长。
四是编制实施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主要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这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体系。
五是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完成全省城市(含县城)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开通12319城市管理热线,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这是为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市容环境卫生水平的提升,发动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形成共谋共建共享的新格局。
19项重大项目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全省统一推进的重大项目,共有7项,分别包括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这些项目,都与绿色宜居城镇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是我们推进这项工作的主要载体。
二是部分城市谋划推进的重大项目,共有12项。涉及到武汉、鄂州、孝感、云梦、襄阳、十堰、仙桃、荆门、咸宁、神农架等市、县,涵盖了城市双修、水体治理、绿色产业、园林绿化等多个领域。这是全省谋划的重大绿色项目,也是补齐城市绿色发展短板的重要举措。
三、推进计划
下一步,全省住建系统将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优化布局、集约高效;产城融合、四化同步;文化传承、彰显特色;多规协调、实施协同”为指导思想,对照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实行挂图作战,逐项抓好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五项重大事项。加快编制完成《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升园林绿化品质,优化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推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二是全力抓好重大项目推进。以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为抓手,推进19个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对省厅牵头工作,抓好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对市州重点项目,加强跟踪指导,积极协调推进。
三是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认真配合做好其他厅局牵头的相关任务,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大局。
总之,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履行好“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工作的牵头责任,做好政策储备、技术储备和项目储备,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城乡统筹发展,为全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省旅游委关于“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
举措的解读
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是我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之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充分体现出省委、省政府对新时代湖北旅游赋予的新期待、新使命,也将彰显出新时代湖北旅游的新担当、新作为。
围绕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我们开展调查研究、厘清工作思路、细化实施方案、谋划重大项目、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全域旅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我们的基本思路是:统筹规划湖北长江沿线,打造集生态化、特色化、品牌化为一体的长江旅游目的地体系,形成长江最美旅游示范带。支持长江游船业发展,积极发展长江生态旅游、文化旅游、涉水旅游、通航旅游、自驾旅游、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支持长江、汉江沿线创建一批生态旅游城市、生态旅游景区、生态旅游村庄和生态旅游风景道。
我们的基本预期是:力争3年后,湖北旅游对长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天然优势进一步彰显,湖北长江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湖北长江沿线初步成为旅游转型升级的先行区、优质旅游品牌的集中区和生态旅游的示范区,初步建成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
我们的战略性举措是8大行动:
一、旅游规划引领行动
注重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以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为目标,编制湖北长江旅游带发展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实现旅游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利用、城乡建设、交通发展、环境保护等多种规划高度融合。严格遵循规划,认真评估旅游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确定景区游客承载量,使旅游成为长江绿色发展的样板。公开遴选优质规划团队,尽快拿出高质量的规划成果。
二、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一是推进旅游交通建设。抓旅游首先抓交通,长江旅游带必须先有长江交通带。努力构建游客进得来、出得去、快旅慢游、舒适便捷的长江旅游交通网络。大力推进4A级旅游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5A级旅游景区通达一级以上公路,重点景区互联互通。进一步增强交通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以武神宜生态旅游公路、大别山红色旅游路、318国道等为重点建设集交通、生态、文化功能于一体旅游风景道。
二是加快自驾游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长江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在中心城区、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出口等设置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推进自驾游营地建设,绿化美化自驾游公路,统筹布局沿线旅游驿站、旅游厕所、观景台等服务设施,使湖北长江沿线成为自驾游的乐园。
三是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制定并实施旅游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2800多座,其中2018年完成1000多座。适应特殊旅游人群需求,推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第三卫生间。
三、重大项目谋划行动
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关键靠项目支撑。7月中旬,我们已经全面启动以长江旅游带为重点的旅游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今年将努力完成110个项目、1100亿元总投资的谋划任务。包括长江游船母港码头、武汉江汉朝宗文化旅游区、宜昌三峡南津关旅游度假区、荆州纪南城生态文化旅游区、黄冈黄梅禅文化旅游区、鄂州恒大童世界、孝感凤凰天仙城等20个沿江首批重大旅游项目推进顺利。
四、长江游船产品升级行动
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长江休闲度假的星级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和城市、湖泊观光船。推动滨江岸线绿化美化、亲水绿道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两岸景区建设,丰富沿江城市旅游产品,形成游船度假游和传统观光游结合,长江旅游与支流观光休闲、城市夜游结合,船岸联动、水陆结合、上下游一体的长江游船旅游产品体系。建设武汉、宜昌游船母港,提档升级巴东、荆州、赤壁等游船码头设施,设置若干游船停靠港,实现游船旅游与岸上旅游互联互通。推进游船标准化建设,实现长江游船业标准化全覆盖。
五、旅游品牌创建行动
长江旅游必须是优质旅游,长江旅游发展必须是高质量发展。优质要体现在旅游品牌上,要有更多在全国叫得响的旅游品牌。指导咸宁赤壁三国古战场、随州炎帝故里、襄阳古隆中、恩施利川腾龙洞、黄冈麻城龟峰山、宜昌三峡大瀑布加快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引导各地创建A级旅游景区。评定首批省级旅游度假区,积极推荐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探索推进生态旅游城市、生态旅游景区、生态旅游村庄和生态旅游风景道等生态系列创建工作。到2020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增加20家以上,增加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3家以上,增加旅游度假区6家以上,创建10个生态旅游城市、20个生态旅游景区、30个生态旅游村庄和40个生态旅游风景道。
六、全域旅游示范行动
按照推进规划统筹布局、资源统筹利用、设施统筹配套、产业统筹融合、品牌统筹创建、市场统筹营销、民众统筹共享、发展统筹合力的“八推进八统筹”的思路,大力实施湖北长江旅游带全域旅游示范创建行动。到2020年,力争16个国家级、17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单位先后达标验收。着力实施旅游融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旅游+、+旅游”,充分发挥旅游业的酵母功能、调料作用和嫁接效应,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工业、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健康养生等有机融合,打造旅游新业态产品,建立一批示范基地。实施乡村旅游振兴战略,创建一批旅游强县、名镇、名村、精品民宿、乡村旅游后备箱示范基地和高水平农家乐,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七、旅游形象推广行动
湖北旅游,要从长江走向世界。进一步提炼丰富“灵秀湖北”和“知音湖北”品牌内涵,以大平台为重点,加强新媒体宣传,实现全媒体覆盖,提升湖北长江旅游的品牌影响力。支持举办武汉国际旅游节、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荆楚文化旅游节等以长江旅游为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整合建立政府、企业、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旅游整体营销机制。立足湖北在长江旅游带承上启下、东连西接的区位优势,依托长江旅游推广联盟地利优势,发挥湖北在长江旅游带中的引领作用。利用武汉区位优势,推动跨境旅游合作。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成体系营销,逐步确立湖北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的市场地位。
八、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湖北长江旅游既要提高知名度,又要提升美誉度。要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扎实开展全国、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和星级饭店、星级游船、A级景区、A级旅行社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抓好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专项治理,完善旅游“红黑榜”制度,倒逼旅游企业提高供给质量。发展智慧旅游,普及和提升旅游智能化服务水平。
我们相信,有习近平总书记为长江经济带把脉定向、掌舵领航,有省委、省政府的高端发力,有全省各地发展旅游的务实行动,湖北成为长江黄金旅游带核心区的美好愿景指日可待!
人行武汉分行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举措的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相关决策部署,7月12日,我分行联合省金融办、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出台《关于创新绿色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武银[2018]73号),通过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改进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绿色信贷余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200亿元,绿色企业上市融资规模突破20亿元,绿色资产证券化规模快速提升;绿色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保险资金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创新湖北绿色金融,主要有以下十项具体举措:
一是提升绿色金融管理质效。建立绿色信贷授信评价机制,明确重点支持企业,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和企业严禁准入。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湖北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简化绿色贷款审批程序。探索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构建网络绿色金融服务新业态,提高绿色金融运行效率。
二是创新绿色信贷服务方式。重点开展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模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企业、人民币境外投资者参与湖北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增强碳市场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支持开展碳排放权抵押贷款融资。
三是支持培育绿色新动能。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联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业务模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产业等新动能培育。
四是盘活绿色信贷资源。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为绿色信贷业务腾挪信贷空间。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小微企业贷款支持证券,合规放宽发行条件,加强后续督导,确保筹集资金用于绿色小微企业。
五是支持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提升绿色金融债券审核效率,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将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绿色项目。支持非金融企业利用各类担保和增信机制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或绿色债券,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工作,实现评估认证结果客观公正,为机构投资者投资决策参考。
六是推动绿色企业直接融资。建立和完善绿色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加大对绿色企业上市挂牌的培育力度,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的绿色企业开展并购重组,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绿色经济板”,研究发行绿色可转债。
七是充实发展长江产业基金。鼓励各地政府、金融机构参与长江产业基金母基金设立,通过市场化运作,对绿色企业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充分发挥长江产业基金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等作用,强化对种子期、初创型绿色小微企业的投入。
八是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推动在环境风险较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率先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并逐步从重污染行业覆盖到一般污染行业。探索开展长江水质安全保险,以沿江化工企业为切入点,开展化工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并逐步推广至省内重点湖库和山区。
九是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研发环保技术装备保险、针对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农牧业灾害保险、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特色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新能源等绿色产业提供优质保险产品和服务。
十是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研究建立面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实时开展风险监测,及时提示风险隐患,高效开展保险理赔。鼓励保险机构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风险管理知识普及工作。
为确保以上十项举措顺利实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的政策和组织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绿色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开展。设立绿色金融专项举措指挥部,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任务目标,定期调度各地、各部门绿色金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评估绿色金融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各地充分运用风险补偿、贴息、补贴、担保等机制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加强金融政策协调扶持,综合利用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小微企业金融债发行条件放宽等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服务绿色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适度提高绿色信贷风险容忍度。运用湖北省债券融资奖励资金,对绿色债券的发行、承销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绿色金融创新产品推广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金融工具运用以及绿色金融发展的关注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探索形成绿色金融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是防控绿色金融风险。健全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企业环保信息、生产经营、信用信息的共享制度,探索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及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纳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环保、安监、发改、金融等各部门联动,构筑绿色金融风险防控合力,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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