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县域经济振兴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着力发挥工业在县域经济中的支撑作用,在全省率先研究出台10条高含金量支持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专项政策。
聚焦首位产业。支持各县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明确首位产业,对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给予参股支持;发挥总规模10亿元的市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作用,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直投基金等投资方式,支持三县食品加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食品加工园区和环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对三县确定的首位产业企业年度贷款规模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期以上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
聚力要素配置。引导各县加强在工业发展方面的系统投入,对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产业园投资主体在三县工业园区内新建4层以上标准化厂房的,按照标准化厂房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对三县工业园区实施公用固体废物处理、污水处理厂等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的,按年度投资额给予10%补助支持。
聚合多方资源。建立完善财政对县域工业发展投入机制,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规模的县域工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县域工业发展;强化对各县政府和市直部门服务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年度目标考核,对进入年度省政府“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行列的县,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