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梯次培育、标杆引领、精准服务、融合发展、搭建平台,持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一是培育一批。制定《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和《申报专精特新企业清单》,引导中小企业对标发展。每年从中小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与扶持,对经培育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近年来,我市共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00余家。
二是认定一批。建立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动态数据库,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发展动态,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近年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108家,占全省6.5%,11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专精特新板”成功挂牌。
三是扶持一批。建立领导干部结对服务专精特新企业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设备改造、地产品配套等。对获得省专精特新、成长型小微企业称号的企业,推荐申请“制造强省”政策支持,分别给予5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组织开展融资对接和产销对接活动,帮助专精特新企业融通资金,促进银企协作配套发展。
四是培训一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能力提升培训,每年组织“专精特新”企业负责人参加省、市有关方面主办的培训人数超过500人次实现了“专精特新”企业培训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