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文广新局、教育局,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图书增值税税率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小学教材教辅价格审核程序,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零售价格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每张不得高于5元,由学生自愿选购。教材出版及发行单位不得将教材与配套的音像材料捆绑销售,教材征订部门及学校不得捆绑征订。
二、中小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按一科一辅的原则统一代购。代购的教辅材料必须为《四川省中小学教辅目录》品种。目录外的其他教辅材料,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也不得以家长委员会形式组织统一征订。
三、学校在代收教材、教辅材料费用前,须在校内收费公示栏公示收费文件、征订教材和教辅材料价格(见附件),公示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四、出版单位应于2018年9月1日前完成201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在本单位网站的公示工作。
五、各级价格、新闻出版和教育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未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违规征订《教辅目录》外教辅材料;对出版单位捆绑销售光盘、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擅自提高教材(包括教辅材料)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原批复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1.2018年秋季学期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材价格表
附件2.2018年秋季学期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辅目录》教辅材料价格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6月8日
市场商务
0531-59860986客服热线
0531-59860986欢迎关注龙智造工业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