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14万亿元,同比增长7.9%,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1.7%;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8300亿元,同比增长6.7%。
但一些制约民营、中小企发展的老大难问题还依然存在,如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突出,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出现上浮。
为此,省政府研究出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和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通过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更好地撬动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减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
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对在省内(除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上述补助资金用于企业冲抵上市、挂牌、融资费用,减轻企业直接融资负担。
推动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对于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手段,是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融资平台,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对帮助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企业择优进行支持,不断扩大全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
支持中小微融资政策性(再)担保机构建设
支持各地组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出资控股或参股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以股权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
鼓励各地安排专项资金建立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多层次的分险和增信服务,提升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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