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陕办字〔2016〕60号),经对方案安排场馆进行全面考察和专家论证,并与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对接,结合十三运会赛事实际情况,制定《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场馆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运惠民”的理念和“绿色办会、共享办会、开放办会、节俭办会、廉洁办会”的原则,围绕“办惠民全运、展三秦新风、圆百年梦想”,确保办成一届传承历史文化、追忆红色经典、弘扬时代精神的文化盛会,促进我省完善体育场馆功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全面提升我省体育整体发展水平。
二、场馆布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赛事安排,十四运会预设竞技项目31个大项,341个小项;参照天津十三运会群众体育项目设置,群体类项目19个大项,128个小项。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安排64个比赛场馆,结合全面考察和专家论证,并征求国家体育总局意见,确定54个比赛场馆(详见附件1)。
比赛场馆按区域分布:西安市22个,咸阳市、渭南市各6个,宝鸡市5个,延安市3个,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各2个,铜川市、榆林市、韩城市、西咸新区各1个。
比赛场馆按建设性质分类:已建成13个,新建25个,改造16个。
场馆建设周期较长,建设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因素,选定4个备选场馆(详见附件2)。
三、场馆建设推进时限
2017年12月31日前,新建场馆全部开工,改造场馆完成维修改造方案编制。
2018年6月30日前,改造场馆全部开工。
2020年6月30日前,场馆全面竣工验收;12月31日前,场馆完成试运行并做好测试赛准备。
四、场馆建设投资估算
新建和改造场馆共41个,按照各单位上报情况,建设总投资初步估算约202亿元:其中25个新建场馆总投资估算约192亿元,16个改造场馆总投资估算约10亿元。(详见附件1)
五、建设资金筹措和奖补
(一)举全省之力,办更好全运。按照“省建场馆省负责、市建场馆市负责、校建场馆校负责”的原则,十四运会场馆建设经费以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自筹为主。
(二)鼓励新建和改造场馆吸引社会资本,采取PPP等建设模式筹集所需资金。
(三)西安市负责的场馆建设经费由西安市政府统筹解决,依据《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省政府从办赛经费、专项资金、相关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四)其他市区负责的场馆建设经费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统筹解决,学校场馆建设经费由各学校自筹解决。省政府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补助。
奖补资金根据项目总投资及项目进展情况分年度安排,原则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20%。奖补资金总额度新建项目不超过6000万元,改造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
(五)2018-2021年,省级筹措资金20亿元用于十四运会场馆建设和奖补,省发展改革委从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每年安排3亿元,共计12亿元;省财政厅从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亿元,共计8亿元。
六、责任分工及保障机制
(一)十四运会筹(组)委会负责工作的总体安排、计划制定,组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场馆建设部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全省体育场馆建设进度,开展相关评审工作,确保场馆按要求交付使用。相关部门按照场馆建设部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推进,确保十四运会场馆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二)各责任主体要主动担当,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和工作要求推进场馆建设,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对执行不力、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三)十四运会筹(组)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场馆建设推进会,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场馆建设按进度推进,助力追赶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