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5万,还款少还1千银行也没通知,半年利息8000多,这样是否合理?
首先我们要来看信用卡的利息是否合理
我国央行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在2019年,各大银行在此之后就取消了相对应的信用卡的滞纳金,对于信用卡的持卡人违约期限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规定来协议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的收取方式为何收取标准。也就是说目前对信用卡的逾期标准只有收取利息以及违约金这几项。
在当前的各大银行当中,银行对于信用卡逾期的规定大同小异,一般情况也会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这样规定,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会收取违约金和相关的利息,违约金一般是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RMB10元或USD1元。
利息是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开始计收日息万分之五,直到全部还清才结算为止。一般银行当中规定,做一定的还款额度是消费金额的10%左右,如果消费5万块钱的话,如果借款是5万块钱的话,最低的还款额度应该是5000元,如果这笔剩下的1000没有还清的话,显示早已超过最低的还款额度,所以没有需要进行预约金的收取.
按照目前的整体信用卡的相关规定,逾期的利息是全额罚费,也就是说,虽然没有一千元进行归还,但是银行的利息计算仍然是以本金5万元进行计算,而不是按照一千元进行计算。
如果是逾期半年,再加上消费日到还款日的整体期限,我们举六个月为案例,总金额是5万元的话,那么整体的日期就是万分之五年,利息是18.25%左右,那么这笔信用卡的一些费用大概是在,50000*18.25%/12*6=4562.5元。
张队长算的话,整体的利息是达到了4562.5元左右,整体利息也没有达到10000元左右吧,那么标题上所说的这个1万块钱到底是哪里来的?可能是因为利息卡当中的利滚利,信用卡只要是余月未还的利息,这部分利息也会在受到历史的影响,这就是整体的福利违约金,首月按照最低还款额度未还部分的5%收取,如果还是没有还的话,下个月所有未还部分要全额计入最低还款,再收取5%的违约金,
整体来说,如果忘记存了一千块钱,计算违约金和利息的基数就会变大,是大人总要还的,本金以外的钱也就越来越多,所以牵挂那个都会越来越大,这样一过来,所以也会达到1万块钱左右,如果在还款的时候,利息及违约金不纳入下期的账单,只要还4562.5块钱左右就可以了,但是纳入了之后,可能撑过整体的利滚利,就变成了1万块钱了,这样确实有一些悲催。
虽然这个利息很不合理,但是也是因为我们的失误造成的,相比较而言,如果是高利贷的利息的话,也是在36%左右了,这样一比确实有一些失掉公违,但是这是银行的规定早已经提出,整体的辊系也是我们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但是目前还是没有见过,一信用卡利息为高利贷告赢过银行的,所以银行复利这一个观点是法律认可的,所以对于信用卡的欠款,我们还是越早还款越好,毕竟银行是一个盈利的单位,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福利单位。
持卡人的责任
虽然说这样的利息非常的不合理,但是也是因为我们是卡人自己的责任疏忽造成的,银行对于信用卡的欠款额度,在到期前3日一定会进行短信通知的,到期当日为何还会有通知,到期之后还会进行整体的催缴,特别是这笔钱,如果已经超过半年六个月了,不出意外的话,银行钱后会通过短信及电话的方式催款。
所以对于银行没有通知的这一项事宜,根本可能性不大,如果说没有通知,那么就是银行的责任,你可以申请减免这一部分的相关利息,但是银行的催收都是有存档甚至是录音的,即便是我们持卡人人为的删除短信或者通话记录,都不代表银行没有通知,所以通知记录都是通过运营商进行找存的,想把自己自身的责任推掉,也是根本就做不到的。
总结是否合理
像标题中这样的情况,可以说是银行的合法的相关权益,我们在持卡和用卡的时候,就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书,并且对这方面的各项信息已经完全了解,所以银行对于这样的利滚利形式的整体缴存方式,并不是一个违法的行为,对于持卡人来说,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所以造成这样的基金堆积,我们是有自身责任的,对银行是否通知这一项,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银行通知了,我们就只能哑巴吃黄连,如果银行没有通知,我们还可以相对应的根据这一情况获得相关的一些利益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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