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网贷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支行公布一张行政处罚信息表,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被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合肥支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1万元罚款。
工商信息显示,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金6000万元,法人代表贾传宝,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成立,联合合肥百大、深圳华强、安徽新安资产共同设立。
第一网贷注意到,华融消费金融此前出现了频繁的管理层调整。2016年5月,银监会安徽监管局核准王新潮的副总经理、柳庆红董事会秘书、张骏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当年10月,再次批复其高管的任职资格,核准胡小波任董事、副总经理,黄拓任副总经理;2个月后,贾传宝的华融消费金融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获得批复。上述变动在2017年1月完成工商资料的变更,成立初期的高管团队悉数退出。
2018年10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在公布对中国华融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公开报道显示,华融消费金融曾陷租房纠纷。大熊公寓通过一款名为“分付君”的APP,与用户达成协议,在租房时使用押一付一的付款方式,但却在银行征信出现上万元的贷款记录,其中,华融消费金融扮演了重要的角色。